根据《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学年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》(德教体基函【2022】3 号)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,教育引导广大中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按照通知相关规定,现就2021学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
省级优秀学生、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班集体。
二、评选范围
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2020级学生,先进班集体参评对象为2020级各班级。
三、评选条件及程序
严格按照《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1 学年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》(德教体基函【2022】3 号)、《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》中的参评要求,进行评选,各班级成立评选小组,班主任任组长,成员为所有任课教师,以及部分学生代表、家长代表(各不少于 3 名)。评选小组要制定评选工作方案,并告知学生及家长。评选采取直选方式,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。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,组织公开评选,参评学生通过现场或网络,以自我陈述、展示、答辩等方式参与评选。评选要尽量吸收该班级所有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,并组织家长代表进行监督。评选结果在班级或班级群内系内公布,确定 1名人选上报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。
四、学生基本情况及名额分配
(一)2020级各专业基本情况
2020级共1340人,护理专业860人,占年级比例64.2%;检验专业219人,占年级比例16.3%;药剂专业207人,占年级比例15.4%;财会专业45人,占年级比例3.3%。
(二)名额分配
省级优秀学生18名,省级优秀学生干部3名,省级优秀班集体3个。
各专业省级优秀学生名额分配表
专业 |
省级优秀学生 |
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|
省级优秀班集体 |
护理 |
11 |
3 |
3 |
检验 |
3 |
药剂 |
3 |
财会 |
1 |
1.省级优秀学生 2020级每班上报1名优秀学生组成候选名单,由评选委员会按评选要求再评选出18名省级优秀学生;
2.优秀学生干部 2020级每班根据本班实际情况选择上报1名优秀学生干部组成候选名单,由评选委员会按评选要求再评选出3名优秀学生干部;
3.优秀班集体 2020级各班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填写优秀班集体申报表并上报,根据月评记录表、班级学生违纪处分记录评选出3个优秀班集体。
五、成立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
主任:牟光波 张荣明
委员:张月英 任雁敏 张兰英 宋平 崔玉如 马书军 李玉波 任晓玲 杨玲 安苗苗
学生代表(四名) 家长代表(四名)
六、上报时间
2022年3月1日下午4点之前将公示无异的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材料(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版、公示照片)报给王子东老师。
七、相关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工作程序。各班级要严格按照《评优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开展工作,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、推荐、评选、审核、公示、报送全过程,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。
(二)把握工作标准,严明纪律要求。各班级要坚决杜绝推荐、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,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。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、以权谋私等问题的,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,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(三)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良好氛围。各班级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,将评先树优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,加大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宣传,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。
德州卫生学校
2022年2月28日